病人也有责任

来源: 2014-06-18 06:24:19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你所谓的第二次化验结果,只是发现血,而不是发现癌。所以你朋友的想法"考虑到email通知只是一个辅助渠道, 如有重要发现医生会有正式通知,"是不成立的。第二次化验结果不可能有重大发现。医生没有错,他order了肠镜,是你朋友自己没有跟进。

所谓online不能看通知,难道你朋友不能打个电话问一下吗?根本原因是他当时搬家忙,把这个事情忽略了。

医生没有疏忽,如果你朋友收到通知做肠镜,就没有这个纠纷。医院有没有疏忽?实际上"化验结果出来了"这个信息通知到你的朋友,最后结果内容是什么没有通知到,是谁的责任?如果是双方的责任,谁的责任大?

在一些州,如果原告责任大于被告责任,是没有赔偿的。当然 你没有说你是哪个州,所以自己去看: http://www.medicalmalpractice.com/resources/medical-malpractice/medical-malpractice-introduction/medical-malpractice-compara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