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情况比较复杂,恳请各位大侠看进来:
我父母在国内,想投资美国房地产,买个$5M左右的大型公寓出租。要在这里成立一个LLC, 股东是老两口。据说外国人可以成立公司,所以,看来这部分没有什么问题。
但是,
因为他们在国内, 而且年事渐高不能来这里亲历亲为,所以想到雇我表哥来全权打理所有的事物。而且由于不是现金全款买,要贷款,他们在美国没有任何收入以及信用,所以也需要我表哥出面去贷。我表哥的情况是:他是self-employed real estate agaent, 一年大约卖3,4栋房子( 他比较lay back, 没有用full time )。
我的疑问是:
1, 如果房子在公司名义下,那做为公司雇员的我哥凭什么能向银行以房子做抵押贷款呢?他不是股东。
2,如果他贷到款,投资在房子上,是不是说他就变成为公司的大股东?我父母的意思不是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