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從那里能夠查到本州離婚的法律和程序. 2.是不是一定要請律師? 3.通常從起訴到判離需要多長時間? 4.如果雙方同意是不是很快, 有分居時間限制嗎? 5. 女方起訴,是不是對女方不利? 6.女方臨時綠卡,男方公民,女方打算離婚后帶孩子離開這快傷心地回國,但男方說這樣孩子能就不會判給女方,是不是? 如何能得到孩子撫養權? 7. 離婚時女方應該爭取得到什么權利,(現女方沒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