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问题是加州 1,夫妻两人,一个入了美籍,一个持绿卡中国籍。 如果继承人是持绿卡者的话,是不是配偶的遗产超过20万那部分需要缴纳很高的税(金额没有达到需缴纳遗产税额度)。 房产没卖怎么算?卖了超了额度呢? 2,除了入籍以外,有什么方法可以象美籍配偶一样不需交税。 3,需要联系哪种专业人士?律师?会计师?规划师?保险?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