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回复:回复谢谢老猫回复,有些问题还得向您请教一下

来源: 2014-03-23 05:30:36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 关于种族歧视,我自认还好,因为这房子最终租给了个非裔。当然对方可能辩称不歧视非裔不等于不歧视拉美裔。我有证据证明我无从知晓他是拉美裔。实在不行我只好拿出证明我有拉美裔的朋友。

問題不在˙於您有多少朋友,問題在於您是如何處理這個問題. 所以如果對方玩種族牌,您要如何處理.

2. 房子确实有那些问题,收到房客的照片我都吓了一跳,问题倒是不大,但是很难看,难怪三个月租不出去。我经纪说租出去以后再修很正常。我告诉他如果我知道有这些问题早就修

反鄭您都有理,老貓就不多言了.


3. 关于押金,我听到的几个realtor 的意见是我收到押金后把房子从市场上撤下来,并且拒绝了别人的申请,这个押金是用于为这个房客hold 这个房子的。我以为合同签过就开始生效了,而不是入住日期。理解不对的话,敬请指正。请问猫老师根据什么说这个租约还没生效呢?

老貓需要說清楚這點

合約是否有效,應是由雙方簽署之日開始. 然而合約的生效日期必須在合約中規範,一般房屋租約,除非另外有規定,應該是由起租日而不是簽約日生效,在這之前,如果雙方要解除租約,可以在合約之內規範或是依據當地法律˙來處理,至於租約生效之後,如果一方考慮提前解約,可以在合約中規範或是依據當地法律來處理,至於押金,除了是用來支付欠租之外,除非合約中有規範,不應做為其他用途,所以你退人家押金是合理與應該的.

4. 我是莫名其妙地收到好几个房客的留言才不得不介入的。房客和我经纪互相攻击,已经难以沟通,为了息事宁人,解决问题,我才跟房客打了电话。agent费并没有少给一分,我只是血压升高了好几天而已。

你應該讓他們自行處理,不應該介入,除非您的經理人要求,您不應該做為調人或是溝通的管道. 你的血壓是你自己的問題,與其他人無關.

5. 您讲双方要正式签字才可以取消合约,我很担心。他发了email要求解除合约,我发了email确认解除,并且按对方要求退还了押金,这个法律上算不算双方正式签字?请高手指点一下?

問你的 Agent,他代表你,解約的方式與程序應該經過他,同時老貓不是你的免費法律顧問.

6. 在房客攻击我经纪是酒鬼,felony. 经纪认为房客是神经病加无赖的情况下,我才介入的,目的只是解决问题。但是回头想想,房客认为一个外国人,女性,英语不完美,对国情,法律不了解,是可以take advantage of,所有坚持要跟我谈。这是深刻的教训。还是应该坚持让经纪去解决问题的。

古語有言 曾參尚可殺人,人是僱用的,用與不用,信與不信,在您,同時如果你自己要越俎代庖 ,出了事就自己承擔不用再怪其他人.  這個灘子,如果您夠聰明,讓你的經紀人去解決,您要再胡鬧,到最後恐難善了. 當然聰明的話,花錢了事,這個麻煩因你而起,當然也應該由您花錢來解決 

(同時不是對方要 take advantage,是您欺人過甚,狗急跳牆之故. 不需要黑白不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