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老猫及各位高人- 小房东遇上大问题

来源: 2014-03-20 14:20:04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在佛洲买了个小condo, 还没租出去就惹了个大麻烦。请各位大师给出出主意。事情是这样的:
 
2013 1220日左右跟房客签了合同,201411日入住。我代理出于好意,同意他们1228日搬入,不收这4天的房租(我知道这个,但是合同里没有任何这方面的承诺。我也没有做过任何书面的承诺他们可以28日入住)然后我代理给我一个他们要求修理的清单,大概十项,都是玻璃门打不开,窗户不能保持开着,水龙头不管用,炉头太脏等问题。我去找了handyman给报价。因为是圣诞节,报价较慢,1226日他才发给我报价,还被yahoo邮箱放到了垃圾邮箱里。我带孩子出去玩了一周电话也联系不上。
 
等我27日回来发现我房客跟代理炒翻了天,我房客给我留了好几个留言,说房子没修理好。这个房客当即就要叫警察留记录。我代理没理他,他们不欢而散。我代理说他们要求110号之前修好,否则上法庭,在这之前不交房租。我赶紧回了电话,解释因为过节没办法及时修好,马上安排修理。他们要求我们补偿他们给搬家公司的200美金押金,因为计划28日搬家但没有搬。我说不知道他们为什么要28日搬,合同里讲的是11日开始。大概想占便宜没沾到,也自知理亏,他们回避这个问题。2728号接到他们好几个电话,问怎么解决问题,我承诺尽快修理,说handyman 29 日就可以修理。他们一直威胁说他们有5个律师为他们工作,他因为受伤起诉雇主拿到很多钱,等等。他们想要房子完全修好后搬进来,房租从10日开始算,我没同意,表示我很快就可以修好房子。

28日同我代理通话,我很担心这个房客回头会有很多麻烦,因为他们的收入有一部分是保险公司的陪偿(可惜我没经验,没有留意这个是个不好的迹象,教训呀教训)我代理也有同样担心,他们这么爱打官司,将来在我房子里摔一跤还不得去法庭告我。我宁可退押金也不想把房子租给他们。代理说那就告诉他们不租给他们了。

结果第二天,也就是1229日,一大早房客就打电话给我说,他咨询了他的律师,律师说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最好分道扬镳,他们终止合同,我退他们押金。我表示了挽留,说很遗憾这次不能合作,希望以后还有机会合作。他说以后没机会了,他们已经约好了马上要去看同一小区的另外一个房子。他主动提出要给我写一个电邮,承诺不追究我们的责任,认为这一切都是代理的责任,他们会狠狠地告我代理,然后给我的房子放个lien我一听就不高兴了,说你要告我代理我不管,凭什么给我房子放个lien你要终止合同,我完全可以不退你押金的,现在完全是出于好意,不想过新年大家都不高兴才退你押金,你要是告我,我还可以告你呢。他说我们给你发电邮保证不告你。

然后我就收到了邮件,说这一切他们相信都是代理的责任,他们要求终止合同,退回押金,不会起诉我。我回了邮件,说退押金时出于好意,(为了保护我两夫妻和房子)加上了他们不针对我们两个和房子提出任何诉讼,否则的话我们保留起诉他们,要求赔偿租金损失的权利。然后周一就是29日寄走了押金支票。

我立刻让代理把房子在放到市上重新出租,房价上调50美金。31日早晨代理说房子已上市,租金已上调。

本来这事到此就算结束了,被我画蛇添足搞坏了。剧情从此开始狗血。

31handyman给我发照片,告诉我所有的问题都修好了,我一高兴给我代理转发了,还copy了房客一下,其实是想保护自己,留个我按时修好房子的证据。结果他们立刻回复说你是不是还想让我们住这个房子,那我们就住吧。4日跟我代理约好去重新签合同。我告诉代理说要现在的市价(比原来多50美元),两个月的押金,而不是原来的一个月。他们不同意,说我必须按原来的条件租给他们,因为我们有binding contract我说你们没有binding contract你们已经撕毁合同了,现在要重新签。房租涨了是因为1月的市场比12月好。要两个月房租的押金是因为你们信用不太好,并且我有别的房客也是信用不好,虽然收入很高但拖欠房租的问题,所以要两个月押金并不是针对他们的(事实是这个房子后来的房客就是付了两个月的押金。这个房客本来我也想收两个月押金的,因为他们信用不太好,收入也不高,被我代理挡住了,说那样他们可能就不租了,12月份市场不好,租房的人很少,所以我就勉强同意了)。然后又经过了很多次的电话短信骚扰,说我不同情他们没地方住,没法做饭,因为东西都打包了,等等,等等。我代理也是因为多次被他们辱骂,干脆不接他们电话了。然后我以为这事情就结束了,这个房子又空了3个月才租出去,这是后话了。

然后1月底的时候,我看到了他回我的两个电邮,一个是针对我写的他们不对我两夫妻和房子起诉的,说他们从来没有同意过。另一个是针对他们写的保证不起诉我的,说他们是被迫的,如果他们不写那个邮件我就不退押金。也不知他们故意发给我的还是本来要给律师发,误发给了我。

到了2月底,突然收到了他们的律师信,提起了两点:

1.因为我们没有遵守那个有效的合同(binding contract),导致他们没有租到我们的房子,在原来的房东那里多住了十几天,每天被多收了150美元的premium另外因为没有租到我们的房子,他们不得不租另外一个房子,超出了他们的预算100多美元每月,一年多交了1000多美元。再加上那个200美元的搬家公司的押金,一共2000多美元。但是,他们愿意只要一半,就是1000多美元跟我们和解。否则他们就要起诉我。


2.我种族歧视他们。我不租给他房子是因为他女朋友是南美洲人。这个没有一点道理,因为我无从知晓他们是哪里人。我收到的驾照复印件黑乎乎的,根本看不清楚白人黑人,更看不出是不是拉美人了。他倒是刨根问底的问我是不是亚洲人亚洲哪里的。一幅看不起外国人的样子。还主动告诉我他是意大利后裔。他有没有跟我提起他老婆是拉美人我一点都不记得。有人跟我说我可以以他的租房申请造假而拒绝他。他说他女朋友是拉美人,但他每次跟我提到她都说是他妻子。他老婆的申请的名字和信用报告上的姓不同。申请上两个人的姓一致。我可以以这个指责他们作假吗?

 
我想在不知道是不是应该赔他们钱。首先是他们自己要求解除合同,那他们应该考虑到会造成的损失和后果。但是如果他们真的去起诉的话,不知我胜算的把握有多大,毕竟这个挺劳神伤财的。又要找律师又要出庭的,并且我们现在不再佛洲,找不找律师都很麻烦。

 
他们所说的有效合同在他们要求终止后还有效吗?他们提出的我要求调高租金和多一个月的押金,是在那个合同里没有的条件,所以是不合理的。他们这么说有根据吗? 

 
现在我有可能被他们抓住的把柄是,当时他们给我发的电邮发错了地址,所以我没收到。他们发现后又发转发到了我正确的邮箱地址。但在第二次发之前,我代理给所有人(我,房客,房客代理)发了一封邮件说房主因为房子不能达到房客的要求,要终止合同,押金会退回房客。不知这个可不可以变成他们的证据说我们撕毁了合同。但是我可以辩解这个我没有授权,是我代理的意思。

 
另外律师信上把我的名字也写错了。要是用这个名字起诉我,我可不可以不出庭呢?因为告的不是我呀。

还有,如果他们起诉我,我可不可以反诉他们撕毁合同,要求他们赔偿呢?


请各位大师给出出主意啊,我现在心乱如麻,做顺民做惯了,家里还有个不到两岁的小娃娃,实在不知道该怎样应付这个呀。


多谢多谢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