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赶两年时限

来源: 2014-02-17 20:28:01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不懂中国继承法,看了半天,1985年颁发的,写得象小学生守则。


假设为了赶两年时限,你可以先要房产权,两年期限后再把房产权兑换现金。


首先,把你姐妹的名字加到任何房产上,包括百分比配置。这样不消除他们住的权力,短期内阻力相对少,利于实行,有希望赶在两年期限里完成。


期限过后,你们再慢慢的把房产权换成现金,那时候你们名义上已经有一部分了,办起来从容,也有根据。


这种事情协议书有什么用?只不过是一张纸。协议不遵守你还不是没办法?加名字是可操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