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se Possession, Not Recommended

来源: 2014-02-02 05:22:37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理论上,如果一个侵占者连续,公开,敌意地,排他地占有另外一个人的土地超过(n)年,他可以到法庭申请成为真正的主人。

现实来看,对方不可能乖乖地说,好,你占了我的地这么多年,你按法律拿去吧。如果你到法院去申请改地契,对方肯定和你有一争,诉讼你到底有没没有满足条件。为十几平方尺打官司,没有必要。

更重要的是,本案主人买房只买了一年, 他并不具备占领n年的条件。

还有其他陷阱,不一一解释,所以这个选择不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