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大家,圣诞将至,还回我的贴。大家的建议,我仔细想了一下。初步决定这样做:不到万不得已,就不离婚。离婚对孩子伤害太大,有一个网友说,将来对孩子没法交代,如果就此离婚。而且我没把握能拿到孩子们100%监护权。我不要shared custody. . 有其他我不愿讲的理由。我想和老公好好谈一次,以前也谈过,但每次闹得不欢而散,这次我准备列个list, 写上每周应该探望父母几次,一周和父母吃一次饭,逢年过节要聚一下等(这也是一个网友建议的。谢谢)。大家定个条程,可能会好办。我是否工作,也许离婚后需要,但现在我们家的情况真的不需要我的这份工资。加州11万的确不够四口之家,但我们在南湾有二处房产,有月租收入。公婆每月寄钱给我们。公婆给二女儿一人一笔美金,存银行了。教育我们不用想了。我老公有一些股票和投资收入。我父母虽然不能给我们钱,但也绝对不花我们一文钱,他们卖了国内房子,折合四十万美金,现在是我的名下,估计以后会买房,但房主也是我。国内还有一套,如果需要也可以卖。我觉得我们的经济也勉强过的去。我觉得我老公没有经济方面的压力。我会尝试心理辅导,当然再次动员他去教会,希望他学会善良和包容。暂时就这些。先尝试一下,如果还不行,再找律师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