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抄了。你要说明什么焦点问题呢?

来源: 2004-10-26 09:31:59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不要抄了。

你要说明什么焦点问题呢?

请准确地理解一下(也是抄你的)下面的意思,“继子女和履行了抚养教育义务的继父或继母之间。”这层意思。

为什么要限制定义“履行了抚养教育义务的”?

如果没有“履行了抚养教育义务的”应当是什么结果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