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团结请一个律师,研究租房合约,会是一个好办法。 如没有有利的合约,请律师去谈判,不就是房客想租,房东想赚钱,但赚钱的前提是有人要租。 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 “这里是学区房, 新房东想remodel后大幅度提高价钱, 现在的租户不离开, 无法大规模改造”,这话尽量不要在法庭公开场合讲,切记。 求得双赢,打官司基本是两败俱伤,律师收钱,不如请律师谈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