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租期到明年6.30。找学生 sublet不大容易,因为离大学很远。另外管理公司多半已经把房子租出去了,是那种特别好出租的类型。 之前管理公司委托 attorney 给我来了封信,我跟他们解释了情况,之后他们没再找我。 现在管理公司倒没说打官司,可能已转到讨债公司。所以想知道都有哪些可能和后果。 问题是一点都不欠他们的,而且由于意外才无法继续住下去。 谢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