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请教老猫: 十万火急买房事宜.

来源: 2013-10-02 17:34:51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建商如果決定不賣,你們最後只能走法律途徑要回押金,至於如果您想從中所取額外賠償,一般沒有他法.(你那些廚櫃,電器如果不能退,一般的情況是你們的問題與對方無關) 至於您帖子中所說的對方取消交易的原因,良心說老貓恐怕是許多原因之一, 你們應該自己知道真正的原因為何? 

個人的建議是因為還有 24 小時,如果還有協商的可能,盡可能與對方協商,否則一旦進入訴訟,結果應該是兩敗俱傷,除非必要不要這麼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