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谁能帮帮我! 不是军人一方提出离婚。

来源: 2003-10-21 05:50:00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网友itelya的回答是对的,不过这是针对你假如在美国而言。
一般情况都有两个:国内途径和国外途径。根据国际私法的准据法原则,大多数国家包括美国大多数的州,离婚可采用法院地法,由此外国人的诉讼能力依住所地法,也就是“就原告”原则。如果你选择国内途径也是有办法的,居士下一次综合考量以后告诉你选择哪一途径比较好。
你能将你的情况叙述得详细一点吗?比如你在哪个国家?一审是国内哪个城市,驳回生效的日期,有否子女、财产方面的牵连等?是否真正想离婚(结个婚不容易)等?
居士还真想帮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