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旧金山东湾有一出租房。今年三月租給老墨一家四口,租约一年。上个月老墨屋主失业在家,至今未付八月份租金1400美元。 请教: 1。可不可以提前终止租约?用老墨家1500美元定金(DEPOSIT)抵房租。合法吗?再給老墨家500+美元,让他们住到八月底搬走。 2。可以給三天Notice 驱逐信吗? 多谢指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