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分离问题
同居分离问题
准备和同居男友分离,我们共同买了一个房子,但是是我名下,没有签署任何律师文件提到他出了房子一部分的首付。而且房子一直是我在供,因为他以前念书最近才有稳定工作,并且他还欠了我学费之类的钱,我还帮他用我的line of credit 还债,所以分手以后这些债务我要背着,他的车我也得背着因为他的信用度不好,所以我不打算卖房子和还给他房子的首付。
我看了加拿大的法律说是同居的话各自的财产还是属于各自的,家具之类的怎么分呢,家具大部分是用我的line of credit 钱买的但收据早就没有了,所以他也没有什么份。但如果我提出分手,他也应该没有继续居住的权利,如果他抵赖要继续住或者做出什么伤害我房子和车子的事情我应该怎么用法律的方式保护自己,可以提出他不可以靠近我的房子和我吗。
因为他如果和我分开了因为他的信用不好几乎等于破产,虽然他还有工作但是工资不高他还有大量的债务和学费没有还,所以如果分手估计对他的刺激会很大很大。
我问过律师说出个律师信要1000刀左右,好贵啊实在没有钱啊,我该怎么办呢,现在天天晚上睡不着想这个事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