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父亲陈述提到如下事实:

来源: 2013-06-11 21:30:42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陈把孩子留在身边60 小时, 带回老家, 并给孩子改名换姓。 你对这些有合理解释吗?

有工作和对别人讲了都不构成她没动机的理由。 孩子讲不清,她一个成年人不知道找警察?不能确定她有罪是因为法律不健全。 你既然提到美国, 那要是在美国, 不经监护人同意把未成年人带走都算非法。 她分明钻法律空子, 因为天朝法律没规定多长时间内报警。

小孩父母的悬赏及时制止了小孩再次落入他人之手的结果。

碰上她为什么幸运? 你被随机作案的杀了比被专业杀手杀了好多少?

讲美国, 建议你看电影Ransom了解赎金要不要给拐肉参作案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