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加一句吧,如果陈氏被认定有罪,司法机关应以非法收入没收这八万元。

来源: 2013-06-11 11:15:22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而不是由原当事者以不是好人为名来据付。这事情是一码归一码。

小孩家既然以加码求得孩子送回,已经知道别人是为钱财而来,并非高风亮节的活雷锋,必须如约付钱。这是不是好人由司法来认定,不能作为任何人拒绝履行约定的理由。

对于陈氏是否犯罪,要把有关法律的条文翻出来,要通过司法程序决定到底走到了那一步,符合那一条。

现在中国社会的乱像就是人人自以为是警察带检察官加法官,个个来定案,起诉还要审判。

一个个极品以为别人都是极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