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landlord有权利这样做吗?

来源: 2013-05-09 22:11:32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我有一家deli是在一个office complex里租的地盘,当时签的lease是5年team的,并且说好可以起码再延2个term。lease到期时因为我想卖掉店所以与landlord商量后决定把lease改成monthly直到我找到买主后再由买主与他们签lease。2天前我突然收到landlord的通知命令我30天之内搬走。我打电话去询问要我搬走的理由,他们含含糊糊的说有人想要我的地盘,我说那我可以与想要的人竞争(在rent上),被一口回绝,没有任何余地。后来我从别处打听到好像是有人要在旁边(同个complex,不同suit)开饭店,现已开始动工装修。我的猜测是那个想开店的人不愿意我继续留在那里与他竞争,希望landlord赶我走。我的生意的所值除了设备外,大部分就是人气(goodwill)。如果我搬走的话,除了设备外,人气(goodwill)部分就全部损失掉了。

我的问题是,我从未拖欠过房租,也没有违反过lease上的任何条约。在这种情况下landlord是不是有权利随意赶我走?假如真的是有人看中了我的地盘(这个可能性非常非常小),landlord是不是起码也应该先offer我一个公平竞争的chance(在rent上)而不是直接接受其它人的offer?如果真是这样,是不是可以告landlord违反了平权主义?如果是其它人想开同样的店为了免除竞争而要landlord帮忙赶我走,是不是有什么保护anti competition的law我可以用来告landlord?

先谢谢各位能帮我度过这一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