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亲眼见同事被告。官司很久很烦的。

来源: 2013-04-08 22:17:03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虽然是大公司,小员工,但此例不可开。
不是你多重要,而是杀鸡儆猴是必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