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亲问是最好,这可理解。但“普法”和"免費法律諮詢“有何不同呢?这我始终没明白。

来源: 2013-03-27 22:45:49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看老猫说好几次了,叫提问者不要把这里当成是免費的法律諮詢。

但这里不是免費的法律諮詢又是什么呢?

我就糊涂了。

我还以为就是个免費的法律諮詢呢,只不过是不用负法律责任的,也就是说,楼主有问题随便问,看官根据自己所知随便答,信与不信,后果都自负。

但好像老猫不是这意思。

可的确是来咨询法律的呀,也的确免费呀。不能说免费法律咨询的话,要怎么说才恰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