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者可以用父亲的名义国际快件给那女儿,说清来由。但去不去见是那女儿自己的事。
母亲和继父好象法律上没有义务帮助那个生父联系女儿吧。不觉得有啥对错。里面的细节没有外人知道,自然也就无法评断。
总觉得这类事旁人少插手为好。个人观点。人生有的时候就是缘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