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司打了几年了,2011年底法院最终判决移民局取消我们签证的决定是无效和错误的,MRT支持移民局取消我们签证的决定也是natural error.
判决下来后,因原学生签证已到期,移民局无法自动回复签证。签证到无所谓,关键是它们的错误行为直接导致了我们一家多年的分离,而对于这种严重的后果,目前没有任何人和机关出来承担责任!甚至没有任何人出来说一句抱歉。
各位朋友专家,有谁知道可不可以提起诉讼哪?
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