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边各停了一辆车,都在自己的停车位上,中间只有一个车位可停,所以不可能象物业说的那样占用了两个车位?如果她可以让两个车主作证,他们的车在她的车子拖走之后没有挪动过是不是可以做为有利于我们的证词?
物业处的人还是个经理似很蛮横,欺负外甥女英文不好,不听解释怎么办?找谁去说理去?是不是先交钱把车取回来,再跟他们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