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马里兰州蒙哥马利县的警察给我一张罚单,理由是DRIVING OFF ROADWAY WHILE PASSING VEHICL
经过是这样的。昨天下午我从社区路上拐到一条名叫RT 27的主路上。这条公路是单向只有一条lane的公路。以前是乡村公路。前边一辆车不知道什么原因,速度非常慢。我认为可能是前边的车子出了机械故障,所以就找了一个有路口,路面比较宽的地方从右侧超车了。结果警察说我在right shoulder上开车。给了我这个罪名的罚单。
我的理解是我没有在right shoulder 上开车。我只是超车的时候压了一点right shoulder。超完车以后,我马上就回到主路上来了。通常在这条单向只有一条lane的路上,如果前边有车停下来等着左转的时候,后边的车子都是这样从右侧超车的。所有人都是这样干的。
这里问一下有过类似经验的网友们。这种情况下警察给我的罚单罪名是否成立?我是不是有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