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请教一个倒霉的事

来源: 2003-10-17 08:36:00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你犯了一个“可以预见性”的失误。从你所叙述的事实情况来看,警察并未认定你构成“偷窃行为”,只是对你的行为作了“可以预见性”失误行为嫌疑的记录。你可以请律师或你自己去警察局查看记录内容的。象这种情况,如果以前有“前科”的,那么这种“可以预见性”行为就不能认定为过失,一旦故意意图成立,就构成偷窃行为。还好,但以后得千万小心,再不可有类似的情况发生。也不用太担心,这与“刑事”留底性质不一样,只要今后不犯同样的错,不会对你产生任何影响。至于记录保留多少时间,各州的情况不一样,有半年,也有三年等不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