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分居,离婚和抚养权
老公美国白人,结婚近4年,孩子才不到一个月。
男方长久以来不做家务事,每天下班就电视机前面到睡觉。这些都算了,每天提出一系列莫须有的问题争吵不休。每天在工作和家务的劳累之下,没有精力被进一步折磨。
如果提离婚,可能男方不愿意。离婚的唯一争论点可能是孩子的抚养权。这种情况下,母亲要争抚养权难吗?我和他双方都有工作,他赚的比我多一些。
还有如果先分居,分居是双方达成协议,还是要有第三方证明?
我住在宾州,因为听说离婚的法律各个州不同。
请了解这方面法律的各位提供些信息,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