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Will I get in trouble? Please help!

来源: 2012-09-20 18:35:51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Frankly, your English is not enough to talk such serious things.

试着猜了一下你说的:

1. 租客临走最后一个月房租未交,数量相当于押金。结果是,租客走后,你手里没有押金。但租客对房屋有损坏,你联系要对方赔偿,被拒。

2. 现在租客包裹到了你手里,你想扣押,迫使对方赔偿你的房屋损失。

3. 你认为法庭not landlord-friendly,不打算用法律解决问题。

评论:不用法律解决问题是你单方面的意愿。有一方想上法庭就双方都要去法庭。所以,你还是要回到法律的范畴内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