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多谢老猫!!!!!

来源: 2012-08-14 07:57:36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您的朋友當然應該就其個人的經驗投訴給該公司的高層,如果這是一個有信譽的公司,應該不會在乎這點錢.

至於"朋友就捐到charity"您就不用在替他人做決定了,錢是對方的,對方要如何使用就不需要在這裡做交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