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错, 您的東西真的只看到了整個系統的一小部份

来源: 2012-07-24 21:34:18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对于一些可能学习或从事法律领域包括老猫在内的一些网友,你们可能对在下的见解有很大的误区。或者在下应该用一些比较明确的字眼来澄清一下。

1.在下是绝对支持使用合法的法律程序去解决生活中的问题或纷争的。不合法的手段是绝对不会提倡建议的。这点应该不会和大家有什么区别。

2.在下解决问题时总会结合逻辑和现实。并不会单从一个角度看事情。这点可能就是各位觉得难以理解的地方。所以在下和各位的区别是在下是从现实角度出发,而各位是从法律角度出发。法律是固态的,不会变改。这个区域无需争辩。只有现实和逻辑才是千变万化。

3.在下只是给出一些善意的提醒。指出一些法律程序里没有涵盖的因素。这些当然不会涵盖所有的区域和层面。执着于在下提出的东西在这个州适用或在哪个州不适用毫无意义。如果阁下从法律角度出发看这些东西,当然就是觉得无稽之谈因为法律里面没有涵盖。但是这些真的可以忽略吗?事实上这些在法律层面以外的因素很多时候才是决定事情的成败。举个例,当你的律师对你说这案有100%的法律理据时你来问这案的胜算有多少,你最终的答案肯定是“看法官的判决吧”,而不是“看法律的判决吧”。原因很简单,法律程序里没有涵盖的因素就是法官的想法。

4.在下从不会建议无条件投降。只会建议扩大思考范围。不要带了眼套只是看到法律的层面。考虑所有的Option. 解决问题有很多的方法。 进入法律程序是一个,放弃是一个,和解是一个。如果结合所有的客观条件得到放弃是最好的Option,那么这就是最好的Option。

5.在下只会对自己的所见所闻做出评价。和各位分享自己的一些实际经验。自己的经验当然是有些成功和有些失败。 若然网友可以在在下的成功个案里获益当然最好了。若然网友能知道在下的失败个案而避免重涛覆徹也是一种获益啊。 对自己的经验有所评价是以讹传讹吗? 请老猫先生不要再使用这个词语。

总的来说,生活中的纷争只是一个问题。解决问题时最好考虑多方面的因素。法律条文只是其中的一些因素,而绝对不是唯一要考虑的。尽可能结合最多的逻辑和客观现实因素,才可以得出最合符现实的结果。当然了,这结果可能是好可能是坏。谋事在人,成事在天这句话还是挺贴切的。

要解决问题时不只是单一的考虑法律上的层面而忽略其他更现实的层面。如果做事脱离了现实的层面,那么这和“纸上谈兵”有什么区别?对于这样的人在下才会说 - 没错, 您的東西真的只看到了整個系統的一小部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