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您在家檀所提供的訊息,這已經是六個月以前的事情了.
来源:
單身老貓
于
2012-06-20 08:2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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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的孩子到現在還沒有出任何問題,同時當時醫師所開的劑量應該不足以造成所謂"長期肝臟上的問題",所以您不需要考慮所謂"法律上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