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您在家檀所提供的訊息,這已經是六個月以前的事情了.

来源: 2012-06-20 08:26:30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如果您的孩子到現在還沒有出任何問題,同時當時醫師所開的劑量應該不足以造成所謂"長期肝臟上的問題",所以您不需要考慮所謂"法律上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