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这样做有理吗?

来源: 2004-10-03 05:42:25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我和bf现在租住在一个1br的apartment, lease是month to month, 搬进来 将近半年,一直规规矩矩,按时交付房租,从未拖欠。昨天突然收到房东的信,说我原来签lease时说明是一个人住,但现在她发现我的男朋友搬进来了,所以我必须让我bf搬走,如果他不搬走,她只好让我们俩都搬走。仔细看了一下lease, 上面写着任何将要搬入的人都必须先得到房东的书面准许。(原文:Any additional or other tenants must be approved by landlord in writing.) 但是我住的这个apartment 的原来的manger 就住在我对面,他是和wife住在一起(同样的1br)新的manger住在不远的拐角,这两任manger都早在3,4个月前就见过我bf, 并且知道我们住在一起。

我不是不想搬家,但的确是觉得非常生气,觉得这个房东实在无理。再者,我和bf都刚在各处换了地址,再换,麻烦实在太多,昨晚打电话试图和房东沟通并提出可以多付一点房租等,她都不接受,并威胁我说如果她要撵我走的话我将有不好的纪录。

我的问题是:现在刚刚开学,学校附近的房子基本上都不空,如果搬家不仅是经济上的损失,而且会离学校比较远,很不方便。如果我不搬家的话,房东是否有充分的理由强制我搬家?如果强行要我搬家 ,一般的过程是怎么样的?过程有多长?房东说会有不好的纪录,会是什么样的纪录?

谢谢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