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报一下
今天去了听证会,但上诉方前雇主根本就没有出现,和法官一起一直等到超过指定时间的十分钟后对方仍然没有出现,法官当即判决驳回上诉取消听证会,我仍然可以继续领取失业金。就这样前后不过十五分钟的样子,我就离开了法庭。不知道是他们因没有足够的证据不敢面对还是出现什么意外事故或死亡,总之前雇主的这种行为是对法律的藐视和不尊重,你既然上诉却又不出庭,浪费法官和被诉方的时间,很不道德。请问:上诉方无故缺席听证会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吗?听证会就这样不了了之了,虽然可以继续领取失业金,但心里总是有种被耍弄的不爽感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