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州。本人与生意共同合伙人担保五年租约, 已付18个月,尚余42个月。约租12500,CAM 5000, 其他2500, 共本人84万责任. 现在生意失败,合伙人考虑变卖他名下其他财产及生意回国。 问: (1)假如合伙人跑了,我必须独自承担84万的全责吗?(2)是我还是业主出面阻止合伙人资产转移?甚至本人也应着手资产转移以自保?(3)公司该立即破产还是延迟破产对我更有利?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