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注册的结婚。现打算协议离婚,财产分割无争议。递交了离婚申请,但加州有半年等待的规定。如果双方近期回国到民政局,可以当天搞定。这样回来后需要到法院告知已经在中国离婚,并撤销美国的离婚申请吗?还是说不用理睬,等半年后判决下来即可?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