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吃天无从下口的法律问题请教
人物:
甲是新加坡居民,在中国工作,但其常回新加坡(老婆孩子在那里永住工作生活)。
乙全家在美国居住生活,但有父母姐妹在中国。
事件:
甲在中国,通过电话向人在美国的乙发出恐吓:杀了你,杀了你全家。(有录音,有证人)
请高手指教:
1. 乙向美国警察报警有无意义?(例如,使此人将来不敢踏入美国)
2. 乙能否在新加坡就恐吓引起的本人及家人的精神损伤和实际损失民事起诉甲?
谢谢在先。
人物:
甲是新加坡居民,在中国工作,但其常回新加坡(老婆孩子在那里永住工作生活)。
乙全家在美国居住生活,但有父母姐妹在中国。
事件:
甲在中国,通过电话向人在美国的乙发出恐吓:杀了你,杀了你全家。(有录音,有证人)
请高手指教:
1. 乙向美国警察报警有无意义?(例如,使此人将来不敢踏入美国)
2. 乙能否在新加坡就恐吓引起的本人及家人的精神损伤和实际损失民事起诉甲?
谢谢在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