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問題,
(A)您與對方往來的電子郵件中是否給予對方任何"期限"需要對方辦到您的要求?
(B)您在週四簽署租約之後,您是否通知對方您的安排?
同時問問您自己,如果雙方立場掉換,您會希望對方如何處理這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