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的都同意,第三条有待商榷哈。从什么地方显示女方剥夺了男方的监护权?

来源: 2011-10-02 22:06:50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女方在中国,共同抚养是不可能的事。男方从来没主动要求过把孩子带到美国来吧?当初生的时候他还不同意,仅凭这一点,他就说不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