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前有个同事借了辆车给一个朋友,结果是刚出家门就撞上别人的车子,警察判断是这位朋友的责任,最后是同事的保险公司付了对方的修车费和医疗费。同事的朋友则自掏腰包为同事修了车子。
同事买的是责任险,刚刚买了一个星期,穷学生嘛,买的是辆几百块的旧车子,他一直没买保险,还是我说服他买的,谁知买了一个星期就出车祸了。
不知道现在保险的章程是不是都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