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申请的麻烦

来源: 2011-06-22 21:35:08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刚看了进公司的时候和公司签的保密协议,里头是这么说的:

Inventions/Discoveries that relate to the business of ABC, whether
patentable or not, are the property of ABC when made or conceived during my
period of employment, whether made on ABC premises or during normal working
hours or not.

如果是这样的话,我就不能在我还在公司任职期间申请专利了。鉴于我还没有绿卡,我
只能先跳到别的公司,然后再申请专利,注册公司了。还是有别的什么办法呢?

还有,如何界定“CONCEIVED” - 假定我的专利的确将对ABC公司的某些业务产生大的影响并引起业内的关注。按照这个conceived的说法,是不是如果直接从公司出来就开公司,以后我发了,我现在的公司还可以来找我麻烦?因为明显至少我是在现公司工作期间conceived我的invention的然后就开了公司。但如果我从现公司出来到另外一家公司干段时间再开公司的话,我的invention就可以不算“made or conceived during my period of employment”了,我以后发了我现公司也找不了麻烦的。

我到不是一定要别开公司自己干,问题是我跟公司讲,公司肯定不理会,至少说good idea因为我要求至少1M的投入做一年时间的研发-我现在已经花了一年的时间了,基本框架已经有了,接下的是细节的完善。但是去找VC投资的话,我有信心申请到专利并说服他们的。

请不吝赐教!多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