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仔細讀一下這個資料
月23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向广大消费者发布警示称,高压锅、电视机等耐用消费品也有使用寿命,“超期服役”存在很多隐患。
超出安全期 厂家可不赔
昨日,记者就高压锅使用年限一事,随机采访了四十余名市民。“我家里的高压锅是1986年买的,到2006年才扔,以前最多就是换个胶圈,也不觉得存在什么安全问题。”一市民向记者透露。大部分市民都表示,并不清楚高压锅有安全使用期限。
根据国家规定,各类耐用消费品安全年限为:高压锅5年;燃气热水器8年;燃气灶具8年;彩电,无国标,发达国家规定为8至12年;电热毯,无国标,发达国家规定为8年;电冰箱,无国标,发达国家规定为13至16年。超出了此期限,如发生严重事故的,厂家可以不进行赔偿。请消费者一定注意安全使用年限问题。
最好莫用高压锅煮稀饭
那么,市民到底该如何正确使用高压锅?
相关专家建议:锅内食物不能超过总容积的2/3;最好不用高压锅煮豆类、稀饭、排骨海带汤;高压锅内的水烧开时,不可轻易移动;烹煮时如发现安全塞排气,要及时更换新的易熔片,切不可用铁丝、布条等东西堵塞。(记者 邓雪)
資料來源
2007年08月27日 重庆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