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夫妻间的意见不一致,无须拿法律条款来找依据,If you win a battle but you lose the war,那又有什么意义呢?还是要把目光聚焦在维护夫妻关系上,而不是用法律条款来制服对方,因为对方不是你的敌人,夫妻间本来就不该有输赢,应该是双赢!夫妻关系应该是我们最优先考虑的关系,而不是和“客人”的关系,不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