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单身老猫,这种情况我可否要求赔偿?如果可以,该如何做?
活了几十年都没打过官司,实在不知如何入手,甚至不知是否该打官司.
今年三月,我儿子在DAYCARE 跌伤(那时刚过三岁),伤在左眼和左眉之间.
事发后,幼儿园给我打电话,我立刻赶到幼儿园并送他到急诊. 缝了七针.
医生说会留疤.
小孩子新陈代谢旺盛,伤口恢复的很快,但是留下了大约一寸长的一条紫疤.
事发后曾想过找人咨询是否该要求幼儿园赔偿损失,可是实在太忙而且不知从何入手.
本想算了,可是每次看到他脸上的疤心里就难受.而且这疤要跟他一辈子.
请问这种情况是否该打官司告幼儿园呢? 我在加拿大.
先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