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泡了个妞,双方都是自愿的,双方都已经超过18岁,并且有性行为.结果那女的爸爸找到我,说我玩弄他从来没恋爱过的女儿,根本没有结婚的打算就同她上床,所以要对我采取"法律措施". 我既没有强奸也没有诈骗,不过确实没有结婚的打算.说我玩女人也罢,因为这是人性,但仅凭玩女人就要付法律责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