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类事件不是偶然疏忽,而是一而再再而三地重犯,而且知错不改。 不是妥协可以解决的问题。 前妻就是看到孩子在自己手里是个有用的权柄,才这么明目张胆。所以这件事绝不能手软。请问老猫: 我看到的是两个问题:1。 是他和前妻的之间的财产问题--这个可以通过协商或Arbitration解决。2。 是前妻的刑事罪行问题; 他是可以把她告上法庭的。在解决这两个问题的同时是不是有可能要回孩子的抚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