觉得这个case比较棘手(或者不值一提)?
我觉得有两种可能:一如网友我也有话说所言,如果当时我签字同意支付这租金,上法庭就没戏?或者,如网友呆着提示的,如果我能让法官信服,我们是在受威胁的情况下签字的,法庭可以让我们讨回公道?
我喜欢<法律咨询>,是因为它用实例教育人,那些可以做,那些不能碰。虽然潜水十多年,没有发帖贡献,但有人气贡献。
请老猫版主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