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任何正式的法律文件上做不實的證明都屬於"偽證罪",如果真的要追究,法律上仍然有可能會給予您造成相當的麻煩 (雖然說加國的法律原則上管不到住在美國的您,但是並不代表對方不能真正給予您相當的麻煩,老貓要是您,這種"擦邊球"不要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