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是一家freight forwarder,三年前跟国内一家agent打了一场官司输了,法院判决付给对方13万,但一直没付。
今年对方律师向法院申请,将 Restraining Notice直接发给Zim Line(我公司签约的海运公司),Zim 扣住了海运主单以我公司为收货人的所有shipment.
请问Zim Line这样做合法吗?海运主单虽是我们公司,但所有的分单上显示的真实收货人都不是我们。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