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办重贷款申请。是否应该让配偶作为co-borrower?我有工作。配偶没有收入。另外在CLOSING时,是否该签?配偶签了的话,将来是也是TITLE的所有人。 我突然想到一个问题:配偶不签的好处。我自己一人借债,一人享有TITLE.如果我死了,而房贷还没还清,但我的房子,会由我的孩子和配偶继承,因为配偶不是借债人,银行无权收房子。 不知我的想法对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