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在美国的父母如果双方不幸同时去世, will/trust可以选小孩的监护人为父母其中一人在中国的兄弟姐妹吗? 如果希望小孩将来还是在美国长大的话, 父母其中一人在中国的兄弟姐妹(小孩的监护人)是否可以因次申请来美? 如可以,怎样操作?